冠领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是一道复杂的继承数学题:案涉房产登记为五人共同共有,每人1/5份额。但五人中三人已故,需层层追溯继承关系,同时处理在世继承人的意愿。
初步确定办案思路后,冠领律师绘制了完整的霍家房屋继承图谱。通过与在世被继承人沟通,冠领律师了解到本案与一般继承纠纷不同——没有继承人争夺遗产,所有继承人都愿意将份额集中到霍帅一人名下。律师要做的,是让这种“意愿”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进而获得法院的确权判决。
于是,冠领律师联系了霍森、霍松及霍帅的两位弟弟。根据对方意愿,冠领律师指导他们四人均出具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同时,霍森、霍松还额外签署了《赠与协议》,将其自身享有的1/5份额赠与霍帅。
据此,冠领律师代理霍帅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之诉。
法庭上,冠领律师系统提交了五组证据:家族成员户籍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四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两份《赠与协议》。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已放弃权利和赠与份额,霍帅是房屋唯一的权利人。
或许是对诉讼拥有天然的抵触,四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