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被执行人用他人名义持有房产怎么证明是代持?
小编:看三层证据
代持房产的举证,通常看三层——代持合意、实际出资、实际控制或收益,执行阶段不动产先看登记外观,这就决定了:你不能只拿一张转账记录就下结论,证据得能互相咬合。
我自己接待过这类咨询,最常见的缺口是只有出资,没有借名意思表示;或者只证明住在里面,证明不了购房款、按揭、税费是谁付的,据《民法典》、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执行异议复议司法解释,法院通常会综合看书面协议、聊天记录、付款流水、物业水电、出租收益流向,以及名义产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背景。
怎么补强?往合法方向补——把首付款、月供、税费、装修款的银行流水按时间线拉齐;把占有使用、收租、缴费材料固定好;已有沟通记录尽早整理成完整截图或公证材料,单证往往不够,多证互证才更有分量,最终以法院审查与裁定为准,个案因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