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被执行人用父母的房产做抵押借款算转移财产吗?
小编:看权属和流水
被执行人用父母的房产做抵押借款,单看这个动作,通常不能直接扣成“转移财产”。
看登记。
看流水。
据《民事诉讼法》现行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债务人、抵押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拿自己的房子设抵押,更像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不当然等于被执行人在处分自己财产。
真正要查的是——房子是不是借名买的,首付款、按揭款是谁出的,谁长期占有使用;抵押借来的钱进了谁的账户,有没有在收到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后,转给近亲属、关联公司,或者绕开执行去偿还“自己人”。
我不是办案法官,具体还得看卷宗和证据链,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申请执行时效一般是2年;司法拘留最长15日,行政复议通常注意60日,别越界。
讨债本质上是打证据战和程序战,情绪发泄没用,别把自己从原告作成了被告,证据做实,按法定程序推进,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