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执行人的房子明明查封了,但执行法官说:暂时处置不了,案件必须终本,等条件成熟了恢复执行!
这事儿,估计很多当事人都遇到过!
以前,大家只能被迫接受,但现在,最高检开展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终本监督),以后再遇到这事,就多了一个解决途径!
这可不是我胡说的,相关的规定发表在2024年4月20日最高检的文章里,截图如下: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头条号截图
你可能想问,监督活动的效果如何呢?
2026年2月7日,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蓝向东厅长在访谈时透露: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终本监督案件4.3万多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8万多件,法院采纳2.3万多件;共监督法院解除违法查控近500件,涉及金额约3亿余元。
蓝厅长特别指出:在一些案件中,执行机构本来能够找到被执行人财产,或者查封财产后本来应当及时拍卖、变卖而没有这样做,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民事权益。

来源:检查日报公众号,截图
你可能还想问:检查院为什么要管这事呢?
因为有财产不处置就终本,违反了法律对终本的规定,按照规定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终本:
一是: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而规定中对"发现财产不能处置",只有两种法定情形:
第一种: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
第二种:法院查封的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
除了这两种情形,执行法院不能自己发明"不能处置"的理由。
而现实的情况是,由于执行案件必须在6个月内要执结,但一套房产从查封到法拍成交,6个月往往不够,处置程序走不完,结案率考核压在执行法官的头上。
执行法官为了保证自己的结案率考核不受影响,就让大量这类案件以终本结案。
而且,因为是法院内部的考核,你向法院的上级部门投诉,往往“了无音讯”!
所以,最高检察院才开展“终本监督”活动,让外部的力量,来管这事!
你可能还想问:我有同样的案子,今后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遇到上面这样的情形,你应该分两步走:
第一步,走法院系统救济。
向作出终本裁定的执行法院提执行行为异议,主张未穷尽处置措施,请求撤销终本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还不服,申请执行监督。
第二步,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带着终本裁定书、财产线索、跟执行法院沟通的记录,去当地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从上面2025年检察院给出的数据看,法院采纳检察院的概率是94%,所以,走这条路大有希望。
特别注意:申请检察监督不需要先走完法院救济程序,你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异议、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两条路并行不矛盾。
结语:
可以说,有财产不处置就终本,是对债权人的二次伤害。
最高检开展终本监督活动,非常及时,大快人心!
大家要大胆地去走这条路!
走得通,而且会越走越通畅!
转载来源 | 不良资产头条
END
往期精彩回顾 REVIEW 优质资产招商 | 潮州农商行1.4%股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