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记住这3步合法维权!
遇到对方拒不配合房产过户的情况,先别慌!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这样做:
1️⃣ 先发书面通知
通过微信、短信或纸质函件明确要求对方配合过户,注意保存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2️⃣ 向法院起诉
带着离婚协议书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法院立案,法院会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3️⃣ 强制过户
凭胜诉判决书和法院文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无需对方到场!(注意:仅限协议离婚已明确房产归属的情况)
⚠️重点准备材料:
✅ 离婚证+离婚协议(判决离婚需带判决书)
✅ 房产产权证明
✅ 双方身份证明
记住!超过协议约定时间1年未起诉,可能丧失胜诉权,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
#离婚纠纷#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