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观点丨涉案财物系按揭房产,拍卖后抵押权人与被害人之间如何分配拍卖款?
【问题】
涉案财物系按揭房产,拍卖后抵押权人与被害人之间如何分配拍卖款?【结论】
当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违法所得时,依法予以追缴。但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受偿。对于以房产中首付部分对应份额设立的抵押权,银行不构成善意取得的,执行程序应对首付部分对应份额的拍卖款予以追缴,并将其中属于被害人财产的部分退赔给被害人;银行构成善意取得的,执行程序应将对应的拍卖款优先支付给银行,不得进行追缴和退赔。被害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对于以房产中按揭部分对应份额设立的抵押权。银行依法可以正常取得,其本身不涉及向被害人退赔问题,执行程序应将该份额的拍卖款优先支付给银行。【相关法条或法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以上内容系综合各方观点意见整理而成,仅供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