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应税交易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可见,从政策空间来看,一般纳税人仅可以就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业务,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之间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