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强制执行阶段发现老板有房产但说是唯一住房怎么办?
小编:唯一住房不等于免死金牌。
我自己手头跟过几个执行案 遇到被执行人拿“唯一住房”挡枪的太多了,针对这个 实务里的合法工具组合是——查实房屋现状 + 申请评估拍卖 + 提出替代居住方案,据最高法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豁免的是“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而不是无条件保护名下唯一房产。
推进节奏要稳,先看这套房是不是超出生活必需——比如面积特别大、地段好 或者他根本没住拿去出租了 这就能往下推,如果是普通住房 按现行规则申请执行人也能向法院申请 从房屋变价款里给他保留一定年限的租金来保障基本居住 或者给他提供一套小房子过渡 剩下的钱拿来执行还债。
这中间的风险在于对方肯定会提执行异议,这时候千万别冲动去堵门逼迁 那涉嫌违法会让你从原告变被告,咱们只管按程序收集他不属于生活必需的证据交法院,唯一住房的认定个案差异大 最终以法院裁量为准 觉得棘手建议找律师面咨 也可以打12368跟进案件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