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内容:
公司6月房产1-10是自用办公10号之后开始出租了那请问6月的房产税是按自用缴纳还是按出租缴纳?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 附件: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 ......
20.变更时间:有变更情况的必填,填至月。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税款计算至当月末;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自变更次月起按新状态计算税款。
具体申报操作需联系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简析:
由自用变更为出租属于信息项变更。因此本例中,6月应按照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7月开始按照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