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一套二手房后,偶然得知原业主母亲曾在此房中去世,并设灵堂办丧事!男子无法接受,以凶宅为由索赔20万,法院判决让网友吵翻:“这到底算不算凶宅?”
安徽合肥的李先生为了结婚,掏空六个钱包买下了这一套二手房。签合同、过户、装修,一切顺风顺水。
可入住后不久,他偶然从邻居口中得知了一个让他头皮发麻的消息——
原房主的母亲,就在这套房子里离世,而且家人还在屋里设灵堂、办后事,搞了三天。
李先生一听当场头皮发麻,毛骨悚然,觉得自己住进了“凶宅”!
他赶忙去找中介和卖家确认,卖家也不否认,只不过说是老人正常离世,不是意外,也没觉得需要特意说明,所以卖房时没有主动告知。
但李先生却越想越膈应,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屋里阴森森的,看什么都不顺。
他越来越坚定了自己被坑了的想法,就再去找卖家理论,说卖房时没有告知这件事是故意隐瞒,要求赔偿二十万精神损失费。
原房主觉得冤枉,说母亲是自然离世,没发生凶案也没出意外,因此这房子根本不算凶宅:“我母亲是寿终正寝,又不是横死,凭什么算凶宅?”
双方争执不下,李先生一气之下提起诉讼,要求卖家赔偿20万精神损失费,理由就是凶宅。
但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索赔请求,认为“自然死亡”不属于必须告知的“重大瑕疵”。
法官说得清清楚楚:法律层面的凶宅,只限定凶杀、自杀、意外致死这类非正常死亡。老人在家寿终正寝、家人屋内设灵尽孝,是顺应天道的人伦常态,不属于房屋重大瑕疵,也没有强制提前告知的义务。
合同里仅约定不得隐瞒非正常死亡,并未要求主动披露老人病逝相关情况,房东不存在违约欺诈。生老病死本是世间常态,若家中老人善终都要被贴上晦气标签,反倒违背公序良俗。
判决出来后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自然死亡很正常,谁家房子没有经历生老病死?老人居家终老尽孝,没必要小题大做开口索赔。
“支持法院!自然死亡也算凶宅?那医院是不是该拆了?殡仪馆是不是该关门?这纯属自己吓自己,矫情!”
“我们自己也终将老去,我们希望自己的家,被后人贴上凶宅的标签吗?”
也有不少人理解李先生的恐惧,觉得卖家至少应该提前说明。因为让买方心里有底,也算是种诚信。毕竟有些人可能会在意这些,要是事后才知道,心里难免膈应。要是合同没明确约定,卖方虽无强制告知义务,但坦诚些对大家都好。
“换位思考一下,你花几百万买个房,住进去才知道死过人,心里能舒服?这20万不是赔偿,是买个心安!”
其实,这件事最扎心的真相是:我们一边高喊着“破除封建迷信”,一边又在内心深处对死亡充满恐惧和忌讳。这种矛盾,才是让这个案子吵翻天的根本原因。
生者心安,逝者安息,这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也是这类纠纷的终极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