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去的礼物、转账、房产,还能要回来吗?
亲友馈赠、情侣转账、父母赠与房产,生活里处处都是赠与。很多人疑惑:东西已经送出去,反悔还能追回吗?答案分两种情况,《民法典》说得明明白白。
一、东西还没给到对方,可随时反悔(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 。
1. 动产(手机、首饰、红包、转账):没交付、没转款,随时能反悔不给;
2. 不动产(房子、车位):没办过户登记,哪怕签了字,也能撤回赠与承诺。
三种不能随便反悔的例外
① 赠与合同做过公证;
② 救灾、扶贫、助学等公益捐赠;
③ 道德义务类赠与(承诺重病子女医疗费等)。
以上三类,哪怕没交付、没过户,也不能随意撤销。
二、东西已经交付/过户,满足3种情况仍能追回(法定撤销权)
《民法典》第663条,财产完成转移后,出现以下情形,1年内可起诉要回财物 :
1. 受赠人严重伤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 受赠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
3. 约定赠与附带条件,对方拒不履行约定义务。
三、两种特殊情形补充
1. 附义务赠与:答应对方赡养、陪伴等条件才赠与,对方不履约,可撤销;
2. 穷困抗辩:赠与人后续经济显著恶化,严重影响自身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
律师提醒
情侣大额转账、购车购房出资、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建议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大额赠与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是否附条件,避免日后纠纷。
赠与不是一送了之,法律有边界,维权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