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账问答】企业之间无偿使用房产,请问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问:企业之间无偿使用房产,请问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答:1、使用方需要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财税〔2009〕128 号第一条: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由实际使用企业按房产余值(1.2% 税率)代缴房产税。
2、企业所得税也是存在风险的。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强制纳税
调增(核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41 条、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
关联方之间无偿出借房产,无租金收入、人为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
有权按同期市场公允租金核定租金收入,调增产权方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3、产权方的折旧费存在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房产用于无偿对外出借,对应折旧、维修费、土地使用税等支出,会被认定与自身经营收入无关,全额纳税调增,不得税前扣除,直接多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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