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二手房>重磅!中山二手房交易新政出炉!

重磅!中山二手房交易新政出炉!

  • 2026-08-13 09:17:39
重磅!中山二手房交易新政出炉!

关于全面推行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发证全程网办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实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现就我市全面推行该业务全程网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二、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二手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房屋买卖双方均为自然人;

(二)已在线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使用境内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申请;

(三)交易房屋无抵押、查封、预告登记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四)房屋所属土地为国有出让的非独用土地,房屋属于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商业或车位。

三、申请方式

登录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https://www.zsbdcdj.cn/zswwsq/#/home,以下简称“网办平台”,建议使用电脑访问),点击“我要办”,选定需办理的不动产,在登记事项中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即可进入线上办理流程。

四、准备材料

(一)买卖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电子件;

(二)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件;

(三)已完成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四)税务部门要求的涉税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在线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按以下流程完成全程网办:

(一)提交申请

1.申请人或其授权人登录网办平台,如实填写交易双方及房屋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2.买卖双方在线完成身份核验,通过电子签名、视频双录方式确认交易真实意愿。

3.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通过“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网办平台“我要查”栏目,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二)并联审核

业务受理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步开展并联审核。申请人按指引完成税费缴纳后,不动产登记部门自收到完税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登簿发证

审核通过后,登记事项即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同步生成,申请人根据短信通知内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六、咨询电话

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760-88880484。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发证全程网办操作指南(个人版)

2.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发证全程网办操作指南(代填版)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9日

编审:徐婉婷

二审:黄宇平

三审:张淑君

免责声明:

1、本文部分文字图片汇编自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内容、图片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因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有未注明作者及出处的信息、图片或素材或认为不应使用等原因,请版权所有者联系我们(联系小编微信haifanzhongshan123),我们将及时补充或删除,感谢您的辛勤创作。

3、本公众号内涉及的广告内容、图片仅用于宣传,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一切以具体服务协定为准。

4、如需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和保持信息完整性,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信息,均为转载,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