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博爱家庭都以为:独生子女,父母房产自然全部归自己。
上海一位独生子,母亲留下3套房产,没立遗嘱,母亲离世时外婆健在,外婆依法享有遗产份额。
外婆去世后,份额转继承,表姐拿着遗嘱直接起诉,争夺百万房产,家族亲情彻底破裂。
《民法典》明确: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祖辈在世,独生子女无法独自继承全部房产。
祖辈离世后,份额还会流向姑舅、表亲,极易引发家族争产纠纷。
博爱家人务必重视:不要忌讳立遗嘱,提前规划房产继承,守住家产、保全亲情,避免亲人对簿公堂。
⚠️温馨提示:本文仅供法律普法参考,不构成诉讼建议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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