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0日10时至2026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7月20日开拍标的1:宁都县梅江镇三官殿路6号龙溪湾·壹号小区1幢3105室住宅。房产证号:赣(2022)宁都县不动产权第0006677号,建筑面积:126.76m2,总层数为三十一层拍卖第三十一层,房屋用途:住宅,钢混结构,建筑年份:2020年9月18日,取得方式:购置。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699334.92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7月20日开拍标的2:宁都县梅江镇文乡东路第四层住宅及第一层杂间。房产证号:宁房权证(2001)字第01-008795号,建筑面积:171.27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四层住宅及第一层杂间,设计用途:住宅,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筑年代:2000年。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498224.4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7月20日开拍标的3:宁都县梅江镇文乡东路第一层店面。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100041790号,建筑面积:95.58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一层,规划用途:店面,砖混结构,取得方式:购置,房屋性质:存量房,建筑年份:2000年,购置年份:2010年。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630828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7月27日开拍标的4: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2栋5单元201室住宅。房产证号:赣(2022)宁都县不动产权第0016435号,建筑面积:135.3m2(其中专有建筑面积:113.79m2,分摊建筑面积:21.51m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8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二层,房屋用途: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权属来源:自建房,建筑年代:2013年。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495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7月27日开拍标的5: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2栋5单元401室住宅。房产证号:赣(2022)宁都县不动产权第0016437号,建筑面积:135.3m2(其中专有建筑面积:113.79m2,分摊建筑面积:21.51m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8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四层,房屋用途: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权属来源:自建房,建筑年代:2013年。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495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8月3日开拍标的6:宁都县梅江镇中山街95号第二层商场2#。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200068338号,建筑面积:478.14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二层商场,规划用途:商场,框架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商场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2700000元,保证金:27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7:宁都县梅江镇中山街95号第四层商场1#。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200068337号,建筑面积:471.22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四层商场,规划用途:商场,框架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商场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202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7月27日开拍标的8:宁都县黄石镇圩镇一栋住宅。房产证号:赣(2019)宁都县不动产权第0000010号,宗地面积:41m2,房屋建筑面积:200.93m2,总层数为五层拍卖第一至五层,房屋用途:住宅,混合结构,竣工时间:2007年,权属来源:自建。特别提醒:该房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如过户过程中需转为出让土地,产生的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41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7月30日开拍标的9:宁都县长胜镇振兴北路一栋店房(含加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证:宁国用(95)字第08010177号,用地面积:143m2,其中建筑占地143m2;产权证号:宁房权证(2000)字第06-000052号,设计用途:店房,砖混结构,建筑年代:90年代,产权来源:自建,房产证载层数为三层,证载建筑面积为441m2。特别提醒:现状实际为四层,第四层为加建建筑未办理产权证,对于加建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是否经过报建、是否经过处罚、是否影响办理转移登记以及将来是否可能面临拆除等后果,特别声明本次拍卖该加建部分并不意味着改变其可能存在的违章建筑的属性。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如过户过程中需转为出让土地,产生的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仅负责原产权登记机关内容的转移手续。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860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0:宁都县长胜镇圩镇第一层商住。土地证号:宁国用(2011)第08011380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长胜所字第00053303号,建筑面积:125.70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一层,规划用途为商住,框架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08年。商住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至2033年5月31日止。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20112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1:宁都县长胜镇圩镇第二层住宅。土地证号:宁国用(2011)第08011380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长胜所字第00053304号,建筑面积:145.90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二层,规划用途为住宅,框架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08年。住宅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至2033年5月31日止。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1459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2: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A-3地块第一层17#商铺。土地证号:宁国用(2015)第02161694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0800069488号,建筑面积:83.17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一层商铺,规划用途:商铺,钢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4年。特别提醒:拍卖标的17#商铺与相邻商铺相互打通。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60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3:宁都县梅江镇金盆小区联创凤凰城二期第一层住宅。房产证号:赣(2016)宁都县不动产权第0003187号,建筑面积:143.71m2,土地分摊面积:48.43m2,总层数为七层拍卖第一层住宅,用途为住宅,钢混结构,产权来源:购置,建成年份:2006年,购置年份:2013年。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535032.33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4: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120号第二层住宅201。土地证号:宁国用(2014)第W360730G0027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W360730G002706号,建筑面积:160.69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二层住宅,规划用途:住宅,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住宅201与相邻住宅相互打通。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40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5: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120号第一层店面店1、店2。土地证号:宁国用(2014)第W360730G0027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W360730G002701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W360730G002702号;店1建筑面积:69.80m2、店2建筑面积:33.78m2,总建筑面积:103.58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一层店面,规划用途:店面,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特别提醒:拍卖标的店1、店2与相邻店面相互打通。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55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6: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120号第一层夹层。土地证号:宁国用(2014)第W360730G0027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W360730G002705号,建筑面积:50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一层夹层,规划用途:夹层,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18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7: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120号第一层车库6。土地证号:宁国用(2014)第W360730G0027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W360730G002704号,建筑面积:20.08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一层车库,规划用途:车库,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特别提醒:拍卖标的车库6与相邻车库7相互打通。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8月3日开拍标的18: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120号第一层车库7。土地证号:宁国用(2014)第W360730G0027号;房产证号:宁房权证梅江字第W360730G002703号,建筑面积:19.65m2,总层数为八层拍卖第一层车库,规划用途:车库,砖混结构,产权来源:联建,建成年份:2013年。特别提醒:拍卖标的车库7与相邻车库6相互打通。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拨打联系电话18370876452接受咨询和安排统一看房,其他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法规由原产权人和买受人依法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未通知到的当事人本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宁都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宁都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都县胜利支行,账号:955883151000160713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冲抵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797-7296731、13320175547、1837087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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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