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就是为你准备的——专门保护"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
📌 四要件,全中才能保住房(比29条严,注意看):
1️⃣ 查封前已签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预售/买卖/认购都算,但得是真合同)
2️⃣ 查封前已合法占有(⚠️这一条是28条独有!光签合同不住进去不行—收房钥匙、物业合同、装修单据、水电煤缴费,都是"占有"证据)
3️⃣ 已付全款,或付了部分+剩余款愿按法院要求交执行代管
4️⃣ 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过户(⚠️另一独有要件!你得证明催过过户—微信记录、开发商涉诉公告、当时限购政策等都算;自己拖着不办的,不算)
🛠 律师在这事上能帮你什么:
✅ 先帮你卡四要件:占有证据够不够?非自身原因怎么论证?付款节点对不对?——这三样客户自己常漏
✅ 付款没到全款的,指导把余款交执行法院代管(这步不做,28条直接败)
✅ 起草《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证据清单,递执行法院
✅ 异议被驳?提执行异议之诉(这一步必须律师上,程序复杂)
✅ 同时符合28条+29条的(开发商场景),帮你选更有利的路径。
⚠️ 别干等法拍公告!查封后15日内就得提异议,过期就只能提执行异议之诉,成本高一倍。
我是沈阳单律师,房产执行/保房方案评论区或私信说两句,看到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