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网友问了小编这样一个问题:“中介人说,付款后会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且让卖家的购房合同失效,是真的么?并且原小区房产局未批下产权证,开发商因缺失部分资料,房产证还不清楚是否能够办下来,这样的房子能够放心购买吗?”
小编在回答这位网友问题的同时,也给其他广大网友一个参考。
大家都知道,现在二手房中介异常火热,二手房中介的服务从看房,到签合同到办证,可谓是一条龙服务,但是收费也并不低,关键是如果遇到不靠谱的中介,那真会后悔不已。
首先肯定的是,二手房买卖,肯定是要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这份合同叫做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原房主的那份是不一样的,原来那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手房的范畴。但是,并不是说原来的合同就失效了,只是在本次交易中,并没有对本次交易实施约束,只是上一手和开发商之间的约束。况且,这份合同也是有可能要用到的,比如在二手房买卖交税的时候,如果个人所得税需要分税种征收时,需要卖方提供房屋原值资料,而房主的原购房发票或者税票丢失的情况下,原购房合同还是可以作为房屋原值凭证的。
这位网友提到的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开发商因缺少资料,还没能把房产证办下来。这种情况就比较悬了,有可能是开发商因欠税,或者商品房开发手续不齐全,土地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房地产证迟迟不能办下来。这个是必须要注意的,因为现在全国都已经执行不动产等记了,新建的或者现在交易的房屋,都需要有土地证或者土地分摊面积,并由不动产登记局确认,才能办理不动产证,资料不齐全也是没法办理过户的。
因此,这位网友要注意了,中介的话信多少自己掂量一下,并不是说办不了证,到时候拖你个五年十年才能把证拿下来,你后悔都来不及了。你需要去当地房管局问清楚这个小区能不能办证,什么时候能办,这些问清楚了你再去谈签合同的事也不迟,不然到时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注: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