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这份官方告知单,核心材料清单:
1、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 土地证)原件。如果原件遗失,全部继承人共同到场,可以直接申请补发。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疗机构死亡证明、公安出具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死亡公证书、注销户口证明等,任意一类可以证明死亡的材料。
3、全部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港澳台、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对应身份公证认证材料。
4、被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协议、法院离婚判决书 / 调解书等,用来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5、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非常关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可以用这些材料:①人事档案(履历表、个人档案袋里的家庭成员页);②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③出生医学证明、收养关系材料。
6、其他已死亡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果部分继承人已经先于 / 后于被继承人死亡,需要提交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同步提交对应的亲属关系材料。
7、遗嘱、遗产分配协议
有遗嘱:提交遗嘱原件;继承人协商分割方案:全体继承人签署遗产分配协议;
继承人达不成一致:不能走非公证继承,需要去法院起诉。
8、房产有抵押、查封:要先解押、解除查封,才能办理继承过户。
💡核心门槛: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签字。只要有一个继承人不愿意到场、不配合,就无法走非公证继承,只能诉讼或者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