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或伴侣之间转让自住房
夫妻或事实婚姻伴侣之间转让主要居住地,可能免交转让税,但通常需要满足:
房产是双方的主要住所;
转让后双方持有相等权益;
事实婚姻伴侣已连续共同生活至少两年。
如果是投资房、度假屋或商业物业,一般不能适用这项豁免。
2. 婚姻或伴侣关系破裂
因离婚或关系破裂,根据法院命令、具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或符合规定的财产分割协议办理转让,可能免交转让税。
房产可以转给关系中的一方、双方子女,或符合条件的子女受托人。与普通夫妻转让不同,这项豁免不局限于自住房,也不要求转让后各占50%。
3. 受让人属于外国人士
即使符合普通转让税豁免,外国受让人仍可能需要缴纳外国买家附加购置税。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州相关附加税税率已由8%提高至9%。澳洲公民通常不属于外国人士;永久居民还需要结合实际居住天数等条件判断,不能只凭PR身份确定。
4. 遗嘱或无遗嘱继承
如果房产由遗产执行人按照遗嘱、无遗嘱继承规则或法院命令转给受益人,可能只需缴纳100澳元的优惠转让税。
但如果继承人私下改变分配方式,导致某人取得超过原有继承权益的房产份额,超出部分可能需要按市场价值缴纳正常转让税。
5. 家庭信托
家庭信托并不是天然的免税工具。把个人房产转入信托,或由信托转给受益人,都可能产生转让税。
如果全权信托允许外国人士成为受益人或潜在受益人,信托还可能被认定为外国信托,从而触发附加购置税及附加土地税。涉及房产的信托契约,应在签约前交由律师审查。
6. 五年内可能申请退款
如果已经支付转让税,后来发现原交易符合豁免或优惠条件,一般可在首次税务评估之日起五年内申请退款。
但退款并非自动获得,申请人仍需提供转让文件、付款记录、身份证明、法院命令、遗嘱或估价报告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