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当事人打电话给我,很急。
他说:"李律师,我买了套二手房,住进去三个月了,最近下雨发现屋顶漏水,墙面发霉,地板都泡了。我找卖家,卖家说卖的时候没漏,是交房之后的问题,不管。我能退房吗?"
我问他:"合同里有没有写房屋质量条款?看房的时候漏水了吗?"
他说:"合同用的是中介的模板,没仔细看。看房那天是晴天,没发现。"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太多次了。
买二手房是很多人一辈子最大的一笔消费。但很多人不知道,交了钱、过了户,发现问题之后,哪些能退、哪些不能退、哪些能要赔偿。
今天这篇,把买二手房最常见的五种坑,一次讲清楚。
这是最高频的问题。
法律上,卖方对交付的房屋负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但不是所有漏水都能退房,法院的判断标准是:漏水是否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什么意思?分三种情况。
轻微漏水。 比如窗边渗水、管道轻微滴漏,维修就能解决。这属于一般质量瑕疵,法院不支持退房,但你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修复责任、赔偿维修费用和相关损失。
严重漏水。 比如屋顶大面积渗漏、墙体结构性返潮、管道反复爆裂,导致无法正常居住。这种情况,法院可能支持解除合同、退还房款。
故意隐瞒。 如果卖方明知漏水但故意用新刷的墙漆、新贴的墙纸遮盖,交房后短期内暴露,属于欺诈。你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要求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
关键在于证据。入住后发现漏水,第一时间拍照录像、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保留维修记录和费用凭证。拖得越久,越难证明是交房前就存在的问题。
"凶宅"是指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自杀、他杀等)。
卖方和中介有如实披露的义务。如果卖方明知是凶宅却故意隐瞒,买方有权主张撤销合同、要求退房退款,并要求卖方赔偿。
但这里有两个关键点。
第一,什么算"凶宅"?法律上没有统一定义,但司法实践中,非正常死亡(自杀、凶杀)通常构成"凶宅",自然死亡(老死、病死)一般不构成。
第二,怎么证明卖方知情?如果卖方是前前业主或租客的亲属,或者社区邻居都知道这件事,可以通过物业记录、报警记录、社区证明等方式举证。
中介如果知情但未告知,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买房时,一定要在合同里加上一条:"卖方确认该房屋内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有些人买了房,装修时才知道阳台是后加的、飘窗是拆了承重墙改的、阁楼是私自搭建的。
违建的问题比漏水严重。因为违建可能被城管责令拆除,拆除后房屋面积缩水,价值大降。
如果卖方将违建部分计入面积出售,且未告知买方,属于重大隐瞒。买方有权要求退房退款,或者要求卖方退还违建部分的房款并赔偿损失。
买房前,一定要核对房产证上的面积和实际面积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要求卖方书面说明差异原因。
这种情况很常见。前业主欠了几千甚至上万的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物业和供暖公司找上门来要新业主交。
法律规定,房屋过户前的欠费,应当由原业主承担。但如果物业和供暖公司不配合,新业主往往被逼先垫付。
应对方法:过户前,一定要要求卖方结清所有费用,或者从房款中预留一笔保证金(通常1到2万),等确认无欠费后再释放。
如果已经过户了才发现欠费,可以凭过户前的费用清单,向卖方追偿。卖方不配合的,可以起诉。
这种情况能不能退,争议最大。
如果噪音源是邻居装修(临时性的),可以找物业协调,不构成退房理由。
但如果噪音源是长期性的、不可消除的,比如楼下是酒吧、KTV、工厂,卖方知情却未告知,可能构成隐瞒重大瑕疵。
法院会综合考量噪音是否超出正常生活可容忍的范围、卖方是否知情、买方是否实地看过房等因素。这类案件胜诉难度较大,但如果证据充分(分贝检测报告、多次投诉记录),有可能获得赔偿。
不管你买的是哪种房,以下三条建议写进补充协议里。
第一条:质量披露条款。 "卖方确认房屋不存在以下问题:漏水、结构性裂缝、违建、凶宅、欠费。如买方在交房后90日内发现上述问题且系交房前已存在的,卖方应承担修复责任或退还相应房款。"
第二条:凶宅条款。 "卖方确认该房屋内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买方损失。"
第三条:费用结清条款。 "卖方确认截至交房日,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已全部结清。如有未结清的,由卖方承担。"
这三条加上去,花不了几分钟。但万一出事,能帮你省几十万。
最后说一句。
买房的时候,中介和卖家都会催你快点定下来,说"这套房子很抢手"。但房子是百万的东西,多花一天查清楚,比多花几十万打官司划算得多。
愿每个人买到称心的房子,住进去之后,只有安心,没有惊吓。微信转账借出去的钱,为什么有人要回来了,有人要不回
李渊律师 电话/微信 18637902220
法途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