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接次日,宋某就发现房屋渗水,看房当时渗水点被家具遮挡,出卖人支付5000元修缮费。宋某进行维修后,渗水问题再次复发,宋某查询到房屋曾有物业渗水报修记录。
宋某认为中介未尽核查告知义务,要求退还中介费,中介公司认为其仅提供居间服务,不对房屋质量承担担保责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宋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二手房中介的核心义务是如实报告交易相关事项,对房源权属、交易信息真实性负责,并不承担房屋质量担保义务,中介已按约履行义务;买卖合同已设置质量瑕疵追责条款,中介已尽风险提示义务。房屋渗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当向出卖人主张权利,判决驳回宋某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