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缅甸采购
Myanmar Procurement
据缅甸国内税务局(IRD)通告,自 9月1日起,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公寓的买方,必须接受购房资金来源审查,并提供已完成所得税评估缴纳的证明文件后,方可办理财产所有权更名过户登记。


同样,房产和公寓的卖方也必须接受审查,以确认在此次出售中是否产生利润。
只有在缴纳相应税款并取得清税证明(Tax Clearance Certificate)后,相关部门才会继续为其办理更名登记手续。
此项新规适用于在契约登记局签订合同、在城市与房屋发展局(DUHD)申请更名,或在仰光市政委员会(YCDC)申请财产更名等所有相关业务流程。
买方义务: 必须前往所属镇区的税务局,对其购房资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交已完成所得税评估的相关合法证明。
卖方义务: 必须接受审查,以确定出售土地、房屋、建筑物或公寓等固定资产是否产生利润。若产生利润,必须缴纳相应的税款,并提前取得税款结清的证明文件。
根据缅甸国内税务局的规定,“固定资产”不仅指土地、建筑物及其房间,还包括车辆、商业资本、股份、债券、有价证券及类似契约文件。
“固定资产利润”是指从出售、交换或转让该资产中获得的利润。
但法定继承、无偿的爱心赠与和慈善捐赠,不计入此类转让的征税范围。
如果在一年内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一项或多项固定资产,且总价值超过 1000 万缅币(100 Lakhs)并产生实际利润,纳税人必须在交易、交换或转让之日起 30 天内,向相关税务局提交收入申报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在计算房产税金时,对于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公寓,将以相关“期间价值评估委员会”核定的估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位于仰光市政委员会(YCDC)管辖范围内的房产,将由仰光省期间价值评估委员会进行估价。
市政管辖范围外的房产,则由相关镇区的期间价值评估委员会进行估价。
抵扣规则: 计算利润时,将从该核定的出售估价中,扣除原始购买价值,以及为出售、交换或转让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常规费用。
这些可扣除的费用包括房屋粉刷/修缮费、交易中介费等。
国内税务局明确规定,在扣除上述成本费用后,如果仍有利润产生,则必须对该利润缴纳 10% 的所得税。

针对这一新规,仰光“Sai Wan Maung”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原话解释道:
“我认为这是一种试图阻止房地产交易以及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手段。
但是,只要底层的运作机制还能用钱来通融,这就依然会是他们敛财的工具。
上层的规章制度越严格,底层索贿受贿的空间反而就越大。”
据悉,此前吴敏昂莱曾公开指出,国内的资金没有投资于生产性商业,而是大量流入了黄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在此番表态之后,当局随即出台了上述针对房地产交易的严格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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