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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办事指南

  • 2026-09-09 04:35:48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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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政务全新升级,解锁办“政”事新体验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

2.牵头单位: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局、市供排水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

4.涉及事项:

主办事项:

(1)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默认办理事项:

(2)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3)房产交易申报

按需办理事项:

(4)电表过户

(5)水表过户

(6)天然气过户

5.受理范围: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办理过房屋权属登记的存量房;房屋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或完成房屋转让。1.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须先进行房产交易申报,获得完税凭证后,方可办理;2.办理水电气过户须先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登记完成后方可办理;3.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和房产(不动产)转移公证均为非必办事项,申请人自行选择办理。 

6.审批(服务)层级:县(市、区)级

7.服务对象:自然人及法人

8.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9.法定时限:32个工作日

10.承诺审批(办结)时限:4—7个工作日

11.是否收费:不动产权证收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12.是否支持预约办理:税费申报支持预约,其余事项暂不支持

13.是否容缺受理:否

14.是否告知承诺:否

15.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否

16.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7.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否

18.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19.办理地点:

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flag=false

线下窗口办理: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锁营路283号“昭通市民之家”一楼48号不动产窗口。公共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6路、46路(市民之家专线)公交车到市民之家站下车,也可乘1路、17路、51路公交车到市公安局站下车,沿昭通大道前行190米后右转进入镇雄路前行390米。

20.咨询电方式:0870-3193125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第七条;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房办〔2015〕45号);

(四)《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建函〔2015〕266号);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

(三)房产交易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四)电表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五)水表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六)天然气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办理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1.交易双方权属清晰;2.无交易限制条件;3.明确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携带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各县市区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当场即时受理办结。

(三)房产交易申报

纳税人发生房产交易。

(四)电表过户

提供新旧用户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新用户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需结清电费且无预存电费即可办理。

(五)水表过户

原户主水费已结清且已完成二手房交易过户。

(六)天然气过户

已完成二手房交易过户。

四、注意事项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无

(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情形一:双方当事人携带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各县市区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当场即时受理办结。

情形二:如因当事人无法到现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市区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当场即时受理办结。

情形三:公司或企业申请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需提供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市区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当场即时受理办结。

情形四:公司或企业申请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法人不到场时),需提供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市区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当场即时受理办结。

若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办理该事项之前需要事先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需享受个人所得税、契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个人在办理住宅不动产过户前,需携带结婚证、户口册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屋交易管理所查询家庭房屋套次,持查询结果办理税费优惠。

(四)电表过户

1.需提供资料齐全,结清电费且无预存电费方可受理业务。

2.住宅小区未实现“一户一表”(电费未缴纳至供电局,由物业或开发商收取)无法办理。

3.非本人亲自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五)水表过户

1.智能表个人用户,是使用水卡的用户。此类水表可直接提供水卡户号进行水表过户。

2.机械表个人用户,是非水卡用户,需由供排水公司抄表缴费的。此类水表需要由原户主到昭通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查缴并开具“水费结清证明”后方可水表过户(注:“水费结清证明”为此类水表过户的必需材料)。

3.机械表集体用户,是由集体向个人收集水费后统一缴纳的。此类用户个人水费由物业或集体统一缴纳,因此个人用户在二手房交易后并不需要过户。

以上情形敬请户主自行分辨或到窗口查询后按需办理。

(六)天然气过户

无

(七)重要提示:

1.网上申请过程中如遇任何相关信息内容(登记表、电子证照等)错误,则转线下办理或者反馈客服进行登记。

2.申请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水电气同步过户的注意事项:房屋转让方原则上需在申请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前结清水、电、气费用,且水电气业务户名需与房屋转让方姓名一致,费用未结清的可自行商定和承诺;若水电气有总表和分表,但是分表没有办理分户的,无法进行联动过户。

4.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暂只支持转让方式为“买卖”的房产交易业务,其他转让方式需前往对应税务办税大厅办理。

五、申请材料

六、办理流程图

七、结果送达方式

1.现场取件

2.邮寄送达(免费)

八、监督投诉

投诉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3号“昭通市民之家”一楼大厅办不成事投诉台

投诉电话:0870-2241346

作者|宋沛然
编辑|张   坚校对丨锁才席
编审|庞   敏      终审|潘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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