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有房产证就没问题吗?
胡文友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有房产证不代表房屋交易完全没有风险,房产证只是房屋所有权的初步证明,实践中还可能存在产权瑕疵、权利负担、主体资格缺陷等问题,直接影响交易安全。以下是核心风险点与核验要点:
有房产证仍可能存在的核心风险
一:房产证真实性/ 有效性瑕疵
1:伪造房产证:市面上存在伪造的不动产证书,仅凭肉眼难以分辨真伪。
2:房产证已失效:房屋已被撤销登记、注销登记(如拆迁公告发布后),但原房产证未收回。
3:证载信息与实际不符:房产证登记的房屋面积、户型、坐落与实际房屋不一致,可能因历史测绘误差导致。
二:产权存在权利负担或限制
1:抵押: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如按揭贷款未还清),卖方未告知的,交易后抵押权人可主张优先受偿,买方可能“房钱两空”。
2:查封/ 冻结:房屋因卖方涉诉被法院查封,或因违规建设被行政机关限制交易,即便有房产证也无法办理过户。
3:居住权:《民法典》实施后,房屋可设立居住权,若居住权未注销,买方过户后也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离。
4:共有产权未分割:房产证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卖方单独出售的,其他共有人可主张合同无效。
三:卖方主体资格缺陷
1:无权处分:卖方并非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或仅为共有权人之一,未取得全部权利人同意。
2:代理手续瑕疵:卖方以“代理人” 身份签约,但未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权限不明、已过期。
3:产权人行为能力受限: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出售房屋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成年人房屋需为其利益且经公证)。
四:房屋本身存在隐性问题
1违规改扩建:房产证登记面积小于实际面积,超出部分属于违建,无法办理过户,还可能被要求拆除并罚款。
2:土地性质受限:如房屋土地为划拨用地(常见于房改房、单位福利房),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无法上市交易;或土地使用权已到期且未续期。
3:历史遗留问题:如房屋涉及拆迁安置、继承未分割、一房多卖等,即便有房产证,也会引发权属纠纷。
胡文友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法律事务部主任,手机:1580139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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