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继承房产有关税费政策
一、增值税免税政策: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政策: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对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不征税政策:
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计算公式:继承方应纳印花税=计税依据×0.05%
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契税
计算公式:契税=计税依据×3%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免税政策: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