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 所需要的资料
卖方所需资料
所有产权人到场(婚后参加的房改房产权人为夫妻双方):
有个税: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
免个税(满五唯一):
未婚:身份证、户口本。
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离异: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非民政局离婚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法律生效文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婚”且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丧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需更新为“丧偶”且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买方所需资料
下证本人到场:
未婚:身份证、户口本。
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离异: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非民政局离婚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法律生效文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婚”且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丧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需更新为“丧偶”且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备注
身份证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临时身份证。
户口本需要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需看本人页有没有派出所公章,如有派出所公章则提供本人页即可,如没有派出所公章需提供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房产证原件、网签合同2份,如有坐落变更还需提供坐落变更证明,如有面积变更,需提供新测绘图纸。
如个税选择按差额缴纳,需提供原购房发票原件。
如买方为济南市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新购二手住房,可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等原件,享受契税减免。
若为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同一人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