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买房的朋友,咱就是说,买二手房是真的能把人逼出心脏病!
上周帮粉丝线下砍价,本来一切都顺得不能再顺了:业主身份证、房产证跟本人对得上,价格磨到了咱们得心理预期,合同条款也一条一条捋清楚了,就差最后落笔签字付定金。换谁不都得觉得这回“稳了”?
但我看业主身份证,48周岁的大哥了,心里就琢磨着:这年纪,得问问业主的婚姻状况啊!
各位,别觉得我矫情,这事儿真不是小事 —— 事后也证明了我的顾虑,直接帮咱们得粉丝躲过了一个交易大坑!
按理说,核实业主婚姻状况,是中介最基本的操作吧?结果当天那中介,不知道是故意不为之,还是业务能力不行,全程压根没提这茬。
我实在是不放心,直当场直接问业主:“大哥,你现在是已婚还是单身?”
业主愣了一下,慢悠悠开口:“其实我离异了,不过你放心,我们只是为了让房子变成唯一,少点税,才办的手续,卖房子的话没问题,我爱人也同意,我直接以个人房产完成交易。”
一听完,我心里 “咯噔” 一下,立马追问:“那这房子是你们婚内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
业主点点头,还挺坦然:“是共同财产,不过现在都是我一个人的,证件你不也都看了么。”
我当接着继续问:“大哥,这可不是你们‘沟通好’就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卖房,必须得让嫂子到现场签‘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就算你们离异了也不行,不然这合同签了也不算数,法律上根本不认可!”
结果业主说:“我爱人现在跟孩子在国外旅游呢,回不来,不过我俩真沟通好了。”
我接着问他:“那你们离婚的时候,有没有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说这房子归你所有?”
业主说:“有,但是上面写的房产归女方所有”,理由是 “毕竟办了离婚,得给女方一些安全保障。”
重点来了,合着这房子,法律上归他前妻了!现在这个拿着房产证的 “业主”,压根就没资格卖房!这时候要是签合同付定金,纯属把钱往水里扔,合同直接是无效的,到时候人家前妻一句话 “我不卖”,咱们哭都没地方哭!
这时候我赶紧拉着粉丝到外面,把情况跟他说透,还给他提了三个解决方案,这个男业主同意其中之一,就可以继续交易,否则都不能付定金:
1、要么把房本变更成女方名字,让女方亲自来签字。
2、要么女方回国,当场签“同意出售证明”,把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销毁。
3、要么重新出一份财产分割协议,明确房子归男方所有。
粉丝也很果断,听完直接说:“大鹏,我信你,就按你说的来!”
结果回去跟业主一提,当场就不同意了:“今天不付定金,这房子我就不卖了!”
这时候,之前一直沉默的中介突然跳出来帮腔:“哎呀,你们放心签就行!过户之前,我们帮大哥补一份财产分割协议,肯定没问题,我们跑手续,你们放心!”
我当时就怼回去了:“你说没问题就没问题?现在签的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是无效的!到时候人家前妻出来说不卖,或者不认这个价格,合同只能解约,我们付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都两说,到时候你中介负责?”
最后,粉丝听了我的建议,果断放弃了这套房。他后来跟我说,要是我不在场,中介说的信誓旦旦,业主拍着胸脯保证,他真就脑子一热付定金签合同了,现在想起来都后怕。
更让我庆幸的是,这两天我打听了一下,这套房果然出事了!另一个买家按业主要求付了定金,结果前妻直接找到中介,放了狠话:“立刻停止交易!再敢往下走,我连你们中介一起告!”
现在倒好,交易卡壳了,买家的定金要不回来,男业主耍无赖,中介直接甩锅,三方闹得一地鸡毛,买家是又耗时间又耗精力,钱还拿不回来,别提多惨了!
其实这里面的猫腻,我们专业的砍价师一眼就看懂了:夫妻俩一定是真离婚,而不是什么为了让房子变唯一。离婚时约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想偷偷把房子卖了,分一笔钱,因为房子没法拆分,但换成现金,女方为了不扯皮,可能就被迫接受让出一部分现金。但这可苦了买家,轻则定金打水漂,重则陷入漫长的法律纠纷,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后再跟大家划 3 个重点,买二手房必看,别嫌我啰嗦!
1.离异业主的产权,千万别只看房产证! 只要房子是婚内购买的,哪怕业主离异了,也要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确定房子归当前业主所有,否则就要让前配偶到签约现场,签署“同意出售证明”!
2.中介的话,听一半留一半! 有些中介为了拿佣金,啥都敢保证,说 “后续补手续”,但法律上无效的合同,再补手续也没用!涉及婚姻、产权的问题,一定要自己核实清楚,实在拿不准就找律师问,别信中介的 “口头承诺”。
3.定金别随便付! 没确认产权归属、没办齐所有必要手续之前,千万别把定金给业主!可以先打个欠条,写清楚 “等产权核实无误、相关手续齐全后再付定金”,这样才能避免钱房两空。
买二手房本来就是件大事,花的都是咱的血汗钱,每一步都得谨慎再谨慎。尤其是婚姻状况、产权归属这种容易藏雷的地方,一定要刨根问底,把风险掐灭在成交前。
宁愿多花点时间核实,也别抱着侥幸心理硬上 —— 不然真踩雷了,哭都没地方哭!
你们买房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坑?或者还有其他想了解的二手房避坑知识,都可以在评论区聊聊,我来帮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