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0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第三批典型案例》的函

0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用菱镁装饰板(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建筑及地下设施用蓄光型发光涂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6.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容积率激励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07.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08.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09.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0.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的通知

11.关于启用新版《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6-01版)》的通知

12.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园林绿化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建〔2026〕6号)

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为规范非农建设用地落实、调整及开发建设等工作,龙岗区于2020年12月印发了《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下称“原办法”),在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其继受单位,下同)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深圳市容积率调整、龙岗区集体资产管理等有关政策陆续更新,同时存在行政职权调整和机构撤并等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与实际情况衔接。
原办法于2021年1月15日施行,将于2026年1月14日到期。为进一步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切实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强化相关政策衔接和推进项目落实,龙岗区对《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管理办法》共三章13条,包括总则、用地落实、调整、开发及指标核销、附则。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着力盘活资产,促进多元利用一是适当扩大管理范围。允许将用地批复未明确将其纳入非农建设用地管理范畴的同富裕用地、扶贫奔康用地参照非农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二是适当扩大调整范围。对非农建设用地的指标落实和用地调整无法在本社区安排的,经批准可在本街道范围或原建制镇范围内安排。三是放宽调整情形。新增“因股份合作公司自主开发的自拆重建产业项目需要的”和“因公共利益等其他政府原因的”两类可调整情形。四是鼓励产业发展。规划为工业用途的非农建设用地建成区,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理清经济关系,将地上建筑物拆除,可按空地进行开发建设;规划为工业用途的非农建设用地,未建部分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可申请分宗。(二)衔接最新政策,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明确审定事项。区政府专题会议负责审定非农建设用地落实、用地调整方案、调入股份合作公司自主开发的自拆重建产业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含未建房户)以及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非农建设用地的落实、调整、开发、指标核销等事项及台账进行日常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涉及的非农建设用地事项按相应规定进行管理。三是规定审批程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非农建设用地相关事项,应符合集体资产管理政策有关要求,并取得辖区街道办事处明确同意意见,如涉及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还需取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明确同意意见。
(三)立足实际施策,保障集体权益
一是已享受非农建设用地权益的不可调整。不可调整的“已享受非农建设用地权益情形”包括:划定后签订的征(转)地补偿协议已给予非农建设用地货币补偿或土地安置、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办理土地或建筑物产权登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已办理规划验收等。二是未享受非农建设用地权益的可申请调出。本办法规定在城市更新项目纳入计划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立项后,非农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允许调出,但未享受非农建设用地权益的可申请调出。已享受地价优惠、保障房减免、纳入计划合法指标、转移容积率等情形视为“已享受非农建设用地权益”,不可调出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三是完善未建非农建设用地开发建设规定。未建非农建设用地申请开发建设,批准用途应与已生效法定图则规划用途相符;不相符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进行调整。(四)结构更加精简,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对不具普适性的事项不再单独规定。相关重大事项可进行专题研究,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批。二是对其他政策已有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再重复规定。本次修订删除了原办法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非农建设用地相关事宜前置程序与集体资产管理政策规定重叠的内容;删除了村办小学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非农建设用地申请修改法定图则及提高容积率等与其他政策规定重叠的内容。三是不额外新增审批程序。本次修订删除了非农建设用地调入项目后3年内需纳入计划或目录的时间限制;规定按原办法调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满3年,该项目仍未纳入计划或目录,但项目有实质性进展的,经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确认同意,原已调入非农建设用地仍然有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解读
取消年龄上限,超60周岁人员每年体检合格即可延续资格。
明确连续作业不超4小时、休息不少于1小时的强制要求。
赋予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法定权利。
引入学习减分的容错机制,增设6个月“师带徒”实习期。
2. 深化改革,实现便民利企减负实施动态特种作业目录管理,预留新工种纳入空间。
推行全国统一电子证照,支持跨地区执业与核验。
证书有效期由2年延至3年,减少复审频次和成本。
实行培训考核分离,允许自主选择合规培训机构。建立跨部门证书互认机制,同类资格可申请对应证书。
3. 全链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跨省违规追踪。
实施跨省累积记分管理,记分达标限制证书延期。
压实企业资格核验义务,明确违规用工法律责任。
专设“法律责任”章节,填补旧规处罚空白。严肃考务发证纪律,杜绝“人情证”“买卖证”乱象。事件
01
房票认购资金约98亿元 广州楼市奋力“筑底”
2025年,是广州楼市在深度调整中寻找新平衡的一年。一方面,成交规模与价格仍在下行通道中反复筑底;另一方面,区域、产品与项目之间的分化进一步拉大,局部板块与优质项目率先回暖。从成交、价格、去化,到产品形态、房企格局与房票政策,这一年广州楼市呈现出“总量承压、结构分化、信心修复”的鲜明特征。透过一组关键数据,可以看见2025年广州一手房市场的真实底色。
成交量同比下跌11%
中原研究发展部数据显示,2025年广州一手住宅供应约56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成交约700万平方米,同比下滑11%。从成交结构看,2025年各区域能级分布与2024年整体保持相近。在宏观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的背景下,购房者置业信心尚在修复之中,市场“痛点”仍未完全消除,突出体现在旧房难卖和担心房价继续调整,整体成交仍处于筑底阶段。不过,自第三季度以来,房票政策加快落地,房企促销力度持续加大;与此同时,不少刚需板块价格已回落至极具性价比的区间,带动市场活跃度逐步回升。成交均价同比下降4%中原研究发展部数据显示,2025年广州一手住宅成交均价为3443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4%。以11月为例,来自国家统计局70城房价数据显示,广州一手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5%,同比下跌4.3%,同比跌幅在一线城市中最大。
在市场层面,不少项目通过“花式让利”刺激成交。除常规的特价房、工抵房外,贴息优惠、买房送车位、赠送多年物业管理费、附带会所使用权益等促销方式层出不穷。从销售情况看,目前市场上只有少数新盘真正不愁卖,核心原因在于价格已经具备足够吸引力,下调空间有限;而更多在售项目仍有议价余地。多位楼盘操盘手表示,当前基本呈现“一房一策”的销售状态,购房者往往带着明确的心理价位前来谈判,谈不拢就不买,即便谈妥了,也可能选择回去再作考虑,市场博弈特征明显。
房票认购资金约98亿元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数据显示,2025年广州房票安置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12月初,广州累计发放1411张房票,发放金额18.68亿元,已使用1041张房票(跨区使用153张),消化存量商品房792套(含9个车位),其中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共发放1245张房票,发放金额15.41亿元。
此外,广州全市通过房票初步认购房源约5500套,认购面积超55万平方米,认购资金约98亿元,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释放市场活力。
从区域推进情况来看,黄埔区房票政策推进最快,自2024年4月起,截至2025年12月21日,认购量已超过6000套;南沙区2025年已发放财政资金房票9900万元、外单位委托征收项目(地铁项目)房票1.1亿元;番禺区2025年12月20日发放了区域首批房票,12月21日村民购房已使用5000万元,首批5600万元房票已实现闭环使用。
来源:http://m.fangchan.com/news/6/2026-01-19/7418818922130248448.html事件
02
深入生产一线倾听企业呼声着力破解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难题
为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1月7日至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协会等单位组成调研组,赴广州、珠海两市开展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来源:https://zfcxjst.gd.gov.cn/xwzx/focus/content/post_4842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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