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周星驰的电影《功夫》里,有一个非常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包租婆。 她满头卷发筒,嘴里叼着烟,穿着睡衣,日常工作只有两件事:打麻将和催租。
猪笼城寨里的苦力强(搬运工)、裁缝赵(做衣服)、油炸鬼(卖早点),他们每天起早贪黑,靠出卖劳动力或销售产品赚钱。
包租婆不需要做早点,也不需要扛大包。她只要把这栋楼握在手里,等着每个月收租,或者等着以后拆迁升值。
对于包租婆来说,这栋猪笼城寨既不是为了自己住,也不是为了自己开厂,而是为了赚取租金和资本增值。这就是最标准的“投资性房地产”。
房子的“三副面孔”。首先得纠正一个误区:在会计的世界里,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叫“固定资产”,也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叫“投资性房地产”。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同样是一栋楼,只要用途不同,它的“身份”就有天壤之别。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人在不同场合的“三副面孔”:
第一副面孔:存货。如果你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比如X科、X利),你盖房子是为了卖的。这时候,这栋楼对你来说,跟超市货架上的薯片、可乐没啥区别,都属于“存货”。
第二副面孔:固定资产。如果你是一家制造厂或互联网公司,你买楼是为了自己用(办公、生产)。这时候,这栋楼是你的生产工具,是干活用的“家伙事儿”,这就叫固定资产。
第三副面孔:投资性房地产。重点来了。如果你买楼既不是为了卖(存货),也不是为了自己用(固定资产),而是为了租给别人赚租金,或者等着地皮涨价。这时候,它就摇身一变,成了“投资性房地产”。
不仅是房,还有地。很多新手容易忽略的一点是,投资性房地产不光指“房子”(建筑物),还包括“地”(土地使用权)。
准则里规定的范围其实很明确,主要就三样东西:一是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二是已出租的建筑物。三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前两个好理解,就是单纯的“收租”。 第三个稍微有点绕,我们可以叫它“囤地”。
注意,这里特指“地”。如果你囤的是“房子”,准备将来涨价卖,那通常还算“存货”(针对开发商)或者“固定资产/重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针对普通企业,除非你已经租出去了)。
只有“地”,会计准则允许你单纯为了“涨价”而持有,并把它归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只明确给“囤地”开了绿灯,对“囤房”则非常严格。
这里有个坑要避开:有些公司买了地,还没想好干啥(术语叫持有目的不明确),就在那儿闲着,这叫“闲置土地”,默认还是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核算,不能算投资性房地产。
只有当你明确了“我就不打算自用,我就等涨价卖”,并且有了决议,才能转进来。
自用和出租的“分界线”。
在实务操作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到底算自用还是出租?比如,你公司开了个大酒店,客房是租给客人住的吧?收的是租金吧? 那这栋酒店大楼算不算“投资性房地产”?
不算。因为它属于“企业经营场所”。
你开酒店,提供的不仅仅是房间,还有保洁、餐饮、安保等一系列服务。这属于你的主营业务,所以酒店大楼是妥妥的“固定资产”。
在这里,酒店老板是劳动者,靠经营服务赚钱;而包租婆是所有者,靠资产本身赚钱。这就是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最重要的区别。
再比如,你为了留住员工,买了一栋楼做员工宿舍,象征性收点租金。 这是“投资性房地产”吗?也不能算。
因为你的目的不单纯。绕来绕去,你的真实目的还是为了开公司经营搞点辛苦钱(宿舍的意义在于把员工稳住),而不是为了赚那点可怜的租金。
你这员工宿舍,对员工而言是个福利。哪有把投资当福利事业开展的?
“有没有收钱”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是不是为了赚租金或增值”这个纯粹的目的。

「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