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黄家四兄妹因分割母亲房屋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两人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维权。近日,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作出判决,案涉房屋由四方均分,委托人达成继承心愿。
上海黄浦的王老太生前与丈夫育有三子一女。2013年8月,王老太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价值820万左右的房屋。案涉房屋登记在王老太个人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因小女黄明妍称房屋购买时自己有出资,应占三分之一份额,大哥久居日本无暇过问此事,四位子女对房屋分割问题遂迟迟未达成一致。
2024年,为了早日结束纠纷,二哥黄有为、三哥黄子为便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王新华代理自己起诉,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案涉房屋。
冠领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以及房屋历史来源。法庭上,针对黄明妍对自己出资购房的主张,冠领律师提交历史购房资料,证明房产虽曾由黄明妍购买并贷款,但已通过合法转让登记至王老太名下。随后,冠领律师指出不动产权属应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且黄明妍提供的遗嘱未明确继承份额,其主张的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缺乏具体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