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
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