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文案】
每天2分钟,轻松拿下民法典。大家好,我是伍律师,今天是我们民法典学习的第645期,今天的话题是“父母为子女花钱购置房产,购房款属于借款还是赠予?”
这类问题的核心在于判断父母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借款还是赠与。由于家庭内部往往不签订正式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核心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推定为赠与。
首先,“约定优先”。如果父母与子女在出资时已明确约定了款项性质,法律将尊重其约定。例如,双方签署了书面借款协议,或是有清晰的微信聊天记录表明是借款,则应按照借贷关系处理。这体现了民法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保护。
其次,“无约定则推定为赠与”。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也最关键的一点。在父母子女这种亲密关系中,出资时往往基于亲情而不便或疏于签订正式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借款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将这笔出资推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意在帮助子女安定生活。特别是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若无明确约定只赠与己方子女,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