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们村有个老人去世后几个子女争夺房产,村支书需要出具证明材料吗?
小编回答: 能开的开,不该碰的别碰
老人去世子女争房产,找村支书开证明,这事儿得分清楚哪些能开、哪些不能开,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村委会可以出具的是亲属关系证明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比如证明谁是老人的子女、家庭成员有哪些人,这属于村委会的职责范围,办继承手续时,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也认可村委会出具的这类证明材料。
但有一条红线要守住:村委会不能出具涉及房产归属和遗产分配份额的证明,谁该分多少、房子归谁,这不是村支书能定的事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有遗嘱按遗嘱办,没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另外农村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单独继承,是"地随房走"的原则。
说到底,子女争房产,村支书可以帮忙调解,但调解不成的,建议走法律途径——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让法律来定分止争,别把自己搅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