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协议后的第二天,下家把30万定金补足了,约好1个月以后下家支付首付款,并网签。
没有想到的是,去年5月末收到定金后,市场一直在持续下跌。这个时候,我开始担心了,对于那套房子的标的来说,定金眼看着要无法覆盖房子下跌的金额了。
那段时间,我甚至已经做好了两手准备,如果下家违约,就收下定金,按更低的市场价格从新挂牌。那段时间,特别感谢我之前的房源维护人X,他给了我很多正向的鼓励和支持。
这里记录一下收取定金的相关注意点。
1,定金与违约金双约束,明确赔偿底线
约定:定金不低于总房款10%-20%(法律上限20%),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约定总房款20%违约金,买方根本违约(明确不买、逾期超15天),卖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违约金,弥补房价下跌差价损失。
2. 明确贷款失败责任,杜绝“弃贷跑路”
约定:买方因征信、收入、流水等自身原因导致贷款未通过/批贷不足,需在7日内补足全款;逾期未补足,视为根本违约,卖方有权解约、没收定金并索赔。非买方原因(政策突变),双方无责解约,定金原路退还。
3. 全流程节点卡死,拒绝恶意拖延
明确时限:
- 首付款支付截止日、银行面签截止日
- 缴税过户期限、物业交割时间
- 逾期每日按未付房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10天卖方有权单方解约
4. 维权成本由违约方承担
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守约方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增加买方违约成本。
一个月以后,买家在群里回复了,网签时间照常。终于要走到网签了,没有想到后面又发生了些小插曲…
《二手房挂牌后的体会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