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您二手房交易风险防控意识,保障合法权益,为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防范行业乱象,发布以下风险提示:
一、全面核查产权和房源信息
(一)确认卖方身份。购房前核对房屋不动产权证业主信息与卖方身份一致;若有共有人,需全部共有人签字;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委托书,身份存疑请暂缓交易。
(二)核实权属信息。签约前,建议卖方配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状态,确认无查封、抵押、产权争议等限制交易情形。
特别注意:房屋有抵押的,需提前注销抵押权或办理“带押过户”;有出租的,需确认租赁合同终止或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国有资产、公有住房及保障性住房,需确认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二、经纪服务注意事项
(一)查验经纪机构资质。选择机构时,核查其营业执照、住建部门备案手续,确认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合规,且公示相关服务信息。
(二)规范委托流程。委托经纪机构需签订书面委托书,机构需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发布房源信息,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三)及时网签备案。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三方需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加盖机构印章并由合格从业人员签名。
(四)谨慎网络交易。警惕自媒体平台虚假房源、不实信息,切勿盲目付费,需到店查验机构及从业人员证件,规范履行居间流程。
特别注意:请选择已在住建局备案的经纪机构,现场核实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备案机构名单将定期公布。
下图为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