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3月2日印发了《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二手房、店面等交易计税基础价格的通知》(华政规〔2026〕2号),现将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1.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县现行二手房、店面等交易计税基础价格于2023年2月调整。实施三年来,我县二手房交易市场发生了变化,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规范我县二手房、店面等交易涉税价格认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国家财税正常收入。
2.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国税局 福建省地税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价认〔2010〕470号)等文件规定。
二、主要内容
调整县城区及部分乡镇所在地域内二手房交易计税基础价格。在(华政规〔2023〕3号)的基础上,根据我县二手房市场交易情况、新增楼盘情况,对二手房交易计税基础价格进行调整。一是新增意林山庄和三迪低层住宅交易计税基础价格,新增城南小区和怡恒工贸店面交易计税基础价格;二是调整城区和乡镇商品房住宅计税基础价格;三是调整城区和乡镇店面交易计税基础价格;四是调整城区和乡镇车库、车位交易计税基础价格。
三、其他事项
本文件自2026年3月2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如有修改另行发文通知。
解读机构: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陈春阳
联系电话:0596-7367626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