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与李某某经法院判决离婚,涉案房产归刘某某所有,其需向李某某支付12万元财产分割款。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却百般推诿,始终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李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刘某某非但没有主动履行,反而心存侥幸动起歪心思——在法院查封其名下房产前,伙同妹妹将房屋擅自过户,还让妹妹收取全部卖房款,刻意制造无财产可执行的假象,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随即对刘某某采取拘传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刘某某终于主动缴纳了全部12万元执行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但因其转移财产的拒执行为已构成犯罪,法院审理后,鉴于其后期积极配合履行义务,最终依法判处其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