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40多万,利息不算,一直不还。
名下没财产?不对,有套市值超150万的房子,但早就“处理”了——以600块钱的价格,转给了儿子。
600块,一套房。
这种“金蝉脱壳”的戏码,在现实里真的有人敢演。
结果呢?被律师一张调查令掀了个底朝天。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撤销唐某夫妻以600元将房产转让给儿子的行为,还得承担债权人5万元律师费。
一、欠钱不还,还把房子“送”给儿子
事情要从2022年说起。
唐某向某公司借款40万元,到期没还。2025年1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约定唐某偿还本息共55万余元。
调解书生效,唐某还是不给。
某公司委托北京瀛和(大连)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团队,申请强制执行。
一查,傻眼了:
唐某名下银行账户余额为零
唯一有点价值的房产,早被其他债权人多轮查封
某公司的债权,眼看要打水漂。
二、儿子名下突然多出150万房产
就在执行陷入僵局时,律师团队发现了一条线索:
唐某30岁的独生子唐小某名下,有一套位于大连繁华地段的118平米高档住宅,市值超150万。
一个刚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哪来这么多钱买房?
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债务人向近亲属转移财产。
一查,果然。
这套房是唐某2015年买的。2024年2月,也就是欠债期间,唐某夫妻以600元的“象征性价格”,转让给了儿子,迅速办完过户。
600块,一套房。
这哪是卖,这是送。
三、一审被驳回,二审逆转
律师团队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把唐某夫妻和儿子都告了。
但一审判决,出乎意料。
法院认为:执行措施还没穷尽,无法确定唐某是否真的没财产;而且唐某夫妻在庭审中表示愿意用其他财产配合执行,所以房产转让行为“未实质影响债权实现”。
驳回。
律师团队不服,上诉。
2026年3月6日,大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彻底翻盘。
二审法院认定:
房产转让发生在2024年2月,正是唐某欠债期间
无偿转让行为,已严重影响某公司债权实现
依据《民法典》,某公司有权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判决结果:
四、律师说法:撤销权诉讼是破局利器
代理律师张荣君说:
“从执行僵局,到一审败诉,再到二审改判,这起案件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
在债务人试图通过“金蝉脱壳”恶意逃债时,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是破局的有效路径。
债务人企图以赠与为名、以低价避税为由转移财产,终究难逃法律追责。
他同时提醒债权人:
必须用扎实证据构建完整证明链条
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
五、写在最后:600块买不了房,但买得到法律教训
600块钱,现在能干什么?
一顿饭,两件衣服,三杯奶茶。
但在唐某的操作里,600块钱“买”走了一套150万的房子,还试图“买”走债权人的40多万欠款。
法律没答应。
“房子可以过户,债务不能过继。”
想用亲情当挡箭牌逃债的,最后都会被法律拉回来。
这个案子,就是最好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