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恒产者有恒心,有房产者有“防”心。近几年,与房产有关的诉讼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标的居高不下,不容忽视。了解并分析房产诉讼的具体类型、数量增长的趋势、各地房产诉讼案件量的对比等方面,有利于更全面、更完整掌握房产诉讼案件重要信息及发展趋势。
经梳理分析,对外公开的房产诉讼案件中占比较大且关注度较高的主要为三类别纠纷,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本文亦主要关注2019年福建省区域有关上述三类别诉讼案件的数量,分布及性质等方面的数据。
于2020年1月16日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 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为搜索词、将裁判文书范围限定在审理法院为“福建省”、裁判日期为“2019年”及案由为“民事”的案件,可得2019年福建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计有15057件。另,自2016年至2018年福建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呈迅速上升趋势,但2019年福建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比2018年减少2294件,减少幅度为13.22%。
如下图显示,在公开发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文书中,一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61.82%,二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15.97%,再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1.96%,执行程序裁判文书占比19.9%。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均未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比60.42%,单方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比为18.52%,双方均聘请律师的案件仅有21.06%,单方或双方聘请律师的案件比例未达50%。另,从当事人类型来看,案件当事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占比最大,为88.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占比为11.87%,余下部分为占比0.03%的个体工商户,可见涉诉的当事人主体主要为法人及其他组织。如下图所示:
见下图可知,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共计占比83.26%,其中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区间的案件占比18.62%,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的案件则占比64.64%,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的案件量占比远超标的额为10万元至50万元区间的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案件仅占比16.74%,其中标的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区间的案件占比为7.43%,标的额为100万元至500万元区间的案件占比为8.46%,标的额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案件占比仅为0.55%,而标的额为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案件占比为0.3%。
2020年1月18日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搜索词、将裁判文书范围限定为审理法院为“福建省”、裁判日期为“2019年”及案由为“民事”的案件,可知2019年福建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4724件,相较2018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减少了1823件,减幅高达27.84%。
见下图可知,在公开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文书中,一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70.26%,二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15.75%,再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3.07%,执行程序裁判文书占比10.39%。
分析争议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的数据,双方均未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比41.66%,单方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比为38.4%,双方均聘请律师的案件仅有19.94%。另,从当事人类型分析,案件当事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占比为56.0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占比为43.74%,两者所占比例相差不大。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占比仅0.24%,可见涉诉的当事人主体主要组成为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如下图所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共计占比79.95%,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案件仅占比共计为20.05%,数据显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大多数的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
2020年1月18日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搜索案由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件,并限定审理法院为“福建省”、裁判日期为“2019年”及案由为“民事”的案件,可得福建省在2019年的民事裁判文书共计有398件。自2016年至2019年福建省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后在房屋拆迁安置纠纷领域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行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及收到行政机关要求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后仍不履行且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行政机关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再收录民事案件中。
见下图可知,在公开发布的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裁判文书中,一审程序裁判文书占比40.2%,二审程序的裁判文书占比为20.35%,再审程序的裁判文书占比仅为5.53%,执行程序裁判文书占比33.42%。
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均未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比20.6%,单方聘请律师的案件占比为49%,双方均聘请律师的案件仅有30.4%,单方或双方聘请律师的案件比例达79.4%,数据表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意愿较强。另,从当事人类型来看,案件当事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占比为70.39%,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占比为29.61%。如下图所示:
如下图所示,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共计占比75.76%,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案件仅共计占比为24.24%,数据显示大部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较小。
房产诉讼案件数量自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来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影响数量增长的方面可能有当事人维权意识增强、房产交易市场仍存在诸多不规范且不合法之处、购买者把控风险的能力较弱等。建议消费者于购房、租房之时,应秉持审慎态度,多渠道、多方面了解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或增加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每年办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专长于房地产纠纷领域。同时为厦门多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目前为厦门创客帮众创空间创客导师、厦门柔性电子众创空间创客导师;厦门经济发展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及法律顾问、厦门市古田商会监事及法律顾问、厦门市宁德商会理事及法律顾问。
同时为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栏目嘉宾、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嘉宾、厦门经济交通广播《丁成说法》栏目嘉宾、厦门电视台《法院视点》栏目嘉宾、厦门日报特约律师、并在蓝房网、新浪微博房产栏目开设有法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