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名下房产,离婚时,按揭如何侵
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
一、 房子归谁?
房子属于婚前购房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判决归登记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也由其个人继续偿还。
二、 怎么补偿对方?
登记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钱包含两部分:
共同还贷的本金:婚后一起还了多少贷款本金,这部分钱的一半要补给对方。
对应的增值部分:这是大头,不能只还本金,还要把房子涨价带来的收益分给对方。
三、 补偿款怎么算?
法院通常采用以下公式计算补偿数额:
补偿款 =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 房屋总成本) × 房屋现值 × 50%
房屋总成本 = 购房总价 + 已还利息 + 契税等必要费用。
房屋现值 = 离婚时房子的市场评估价。
举个例子:
房子买时总价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含本金和利息)。
离婚时房子涨到了200万。
补偿款 = (20万 ÷ 100万) × 200万 × 50% = 20万元。
四、 特殊情况
房子降价了:如果离婚时房价下跌,补偿款会相应减少,但对方依然有权获得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财产份额。
婚后用个人工资还贷:只要没签“财产AA制”协议,婚后任何一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工资还贷就属于“共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