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买的二手房,前业主没交维修基金怎么办?
小编回答: 前业主有补缴义务,这笔钱你有权要回来。
维修基金的核心原则是"钱随房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分户账里的维修基金余额要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前业主在交易前有义务向你说明缴纳情况并出具证明,没交的部分,责任在他。
交易前没发现这个问题也别慌,现在还有几条路可以走,如果购房合同里有约定维修基金的处理方式,可以直接依据合同要求前业主补缴或赔偿,没有约定的,可以先协商,谈不拢就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请他们介入督促。
协商和投诉都没用的话,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前业主履行补缴义务,诉讼时记得备好购房合同、协商记录、维修基金查询证明这几样材料,另外,部分地区规定维修基金未缴清不能办过户,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