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是鸽子!
前几年,我陪我的前同事, 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她就是担心如果夫妻任一方突然走了,房子的产权就变得复杂,做个公证,把自己的那份全额给到女儿。
很不幸,她先生抑郁症离世,房子的问题就没有那么复杂,其中一套也顺利地过户到女儿名下。
真心建议,有房的都好好规划一下。就像买保险,一开始就写指定,为今后理赔申请省了不少麻烦,如果写法定,万一生前有债务,还要优先偿还债务。
对于房屋产权问题,多数人理所当然的以为:独生子女肯定是100%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吗?真相真的是这样的吗?
首先,是能全额继承的情况
法定继承
父母去世时,配偶、爷奶,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这时候独生子女变成了唯一继承人。
遗嘱继承
父母有合法有效遗嘱,明确房产由独生子女继承。
不能继承的情况就多了
像上述情况,家里只剩独生子女自己了,也是确实很少的。在法律上,按《民法典》第1127条,继承顺序是这样的:配偶、子女、父母,长辈均分。假如A女士是独生子女,房产在母亲名下,她外婆在世,正常情况下,其母亲的遗产是要她和外婆均分的,问题是,如果外婆去世了,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了,外婆的那部分就会转继承给给外婆的父母、配偶、子女。
为了避免以上问题,最简单的就是自书一份遗嘱。具体怎么写,可以查阅不同情况的模板。
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买大额保单,其中最大的一部分原因是:保险可以锁住利率、指定受益人(继承不用交税)、资产稳健增值,真正做到:自己花,花不完给子女花、没有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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