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执行法官说保全的房产有优先受偿权人,我还能分到钱吗?
小编回答: 能不能分到,得看优先权人吃完剩多少。
很多人以为自己先查封、先保全,就能先拿钱,这个想法是错的,法院分钱有固定顺序:先扣执行费,再还有抵押权这类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最后剩下的才轮到你这样的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说得很清楚,优先受偿的债权清完之后,普通债权才按比例受偿。
你现在最要紧的事,是马上去问执行法官:这个优先受偿权人是什么性质的,是银行抵押还是建设工程优先权,他的债权金额是多少,这个数字决定了房子卖完之后还剩多少给你分,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比房子还值钱,你可能一分都拿不到,这不是危言耸听,法院见多了这种情况。
还有一点值得争取:如果你是第一个查封这套房子的普通债权人(首封),部分地区在普通债权人之间分配时,会给首封债权人适当提高比例,最多不超过按比例应得款项的20%,这个要主动问法院,不问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