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什么财产?
答: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问: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
答:离婚时一般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内共同还贷部分(本金 + 利息)及其增值,由得房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问: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房屋如何认定?
答: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双方有相反约定的除外。
问: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如何认定?
答: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共有方式及份额按约定,无约定视为等份共有。
问:结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如何认定?
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问:结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子落在一方名下,房屋如何认定?
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无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问: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综合确定是否补偿及补偿数额。
问: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与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处理规则相同。
问:结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付首付款),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名下,房屋如何认定?
答:婚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无明确只归一方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个案出资来源与比例分别处理。
问: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一人名下,司法实践如何处理?
答: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按个案出资来源与比例分别处理。
问: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如何认定?
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个案出资来源与比例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