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标的信息:
1.转让标的:详见标的清单【仅供参考,以实地勘察为准】2.资产的品质、数量:交付以现状为准,不考虑实际数量是否与预估存在差异,受让方须无条件按本次成交价进行 受让并及时足额缴纳相关款项后处置。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现存放于堆场内。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 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挂牌期间由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前可 请第三方机构测绘、检测,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 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祝女士电话:0570-8020063(看样时间:披露结束前两个工作日)。
2.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所在区域资产处置、 运输等要求,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 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 任与风险。
3.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转让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整体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数量短少或缺失不影响成交价格。
4. (旧设备试用、报废资产之外的设备适用)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声明不保证转让标的的工作性能正常。受让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自行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检测。
5.如移交时标的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定为危险废弃物或固定废弃物而中标方无相关资 质处置的,中标方无条件将标的无偿归还转让方,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6.标的图片: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