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去世,必须尽快的继承房产。父母一方去世后,房产不及时处理,孩子可能连个墙角都拿不到了。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案例。李阿姨的老伴走了四年,房子是婚后买的,虽然只写了老伴的名,但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啊。李阿姨想着自己还在,房子也不着急分。结果今年她突发脑梗昏迷,大儿子居然背着弟弟、妹妹伪造手续,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转头就挂出去卖了。小儿子急得直哭,说,律师啊,我妈还没醒,这房子是不是彻底没了呢?咱说这事不是没救,但是得打官司啊,搜集证据,做笔迹鉴定,折腾一两年是常事,要是房子已经被卖了,钱也被转走了,追回来难如登天。
所以今天必须敲黑板,父母一方去世,赶紧办理继承手续,能避免百分之九十的家庭纠纷。以下这三个风险,每一个都能让家庭闹翻天。第一个风险,在世的爸妈偏心,房子可能被偷偷地送走,很多人以为房产证写谁名就是谁的,大错特错。婚后买的房子,哪怕只写去世一方的名,也有一半属于在世的另一方。但去世那一半的产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割。要是在世的爸妈偏爱某个孩子,比如被忽悠着签了赠与协议,把自己的那一半过户给老大了,这时候其他子女就亏大了。虽然能起诉,但你得证明协议是伪造的,老人签字时不清醒,费时费力。要是房子已经被卖掉了,买家又是善意购买,比如付了合理的价格,还办了过户,追都追不回来。第二个风险,爸妈再婚,房子可能就便宜到了继父、继母。老伴走了几年,剩下的爸妈再婚很常见,但如果没办理继承就结婚,麻烦就来了。举个例子,爸爸去世后,妈妈没分遗产就改嫁,还把房子送给新老公。但这房子有一爸爸的遗产啊,爸爸的那一半按照法定继承,妈妈、子女、爷爷、奶奶都有份,妈妈只能送自己的那一半,以及从爸爸那里继承过来的份额。新老公想拿走整套房子,法律不允许,但子女要是不及时起诉,妈妈和继父,可能偷偷的把房子卖了,到时候扯皮扯的心累。第三个风险,爷爷奶奶还在世。拖越久,分房子的人就越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子女都一样,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后,你拖着不办继承,万一爷爷奶奶在还没有分遗产的时候也去世了,这就会触发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爷爷本来该分爸爸的百分之十的遗产,现在这百分之十要有爷爷的所有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伯伯、姑姑一起分。原本三个人分的房子,转眼变成了十个人分,导致遗产需要在更多的人之间分配,也就是说导致遗产分割的变得更复杂,实际分割难度更大。
所以啊千万别拖,拖的越久,房子被卖被抵押的风险越大。不请律师的人可能误以为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错过最佳的维权时间。材料准备漏这个漏那个,公证处跑十趟都办不下来,打官司时不会举证,明明有理,却打输了。而请律师的人一开始就把产权算的明明白白,帮你收集所有的证明材料,打官司时帮你申请冻结房子,做笔迹鉴定。全程盯着流程,最大程度的保住你的份额。如果父母一方已经去世,房子还没有处理,赶紧行动起来,别让一家人最后为了房子撕破脸。我是北京婚家继承律师张大姐,执业十七年,亲办案件上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