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女子闪婚24岁男子,拿到千万房产99%份额,闪离后起诉分割。法院判决:给她50万元。
2018年,36岁的李琳与23岁的刘亮因搭乘顺风车相识。李琳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离异后带着一个女儿;刘亮刚退伍不久,未婚。
相识一个月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1月登记结婚,从相遇到领证仅10个月,双方父母未见面、未办婚礼。婚后初期,两人各自住父母家,未共同生活。
刘亮父母是普通职工,老宅拆迁分得两套房屋,大套价值近千万,登记在刘亮和父母名下。婚后,李琳以孩子想读好学校、需迁户口并占房产份额为由,说服刘亮。
刘亮以“继承要交遗产税”劝服父母,2019年7月13日,父母将房产份额赠与刘亮。四天后,刘亮瞒着父母,将房产99%份额登记到李琳名下,自己仅留1%。
婚后实际共同生活仅半年便分居。女方两次起诉离婚均不提财产,离婚后第三次起诉,要求按登记比例分割房产。
上海长宁法院审理认为:房产是男方父母拆迁所得,女方无贡献;婚姻存续三年半,共同生活仅半年;男方冲动赠与,女方利用经验优势未提醒。最终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50万元房屋折价款。#夕阳下的思考时刻 #婚姻财产法律知识 #闪婚闪离的真实案例 #千万房产分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