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开展共富安居促进活动。政府出台购房安居补助政策,企业配套团购优惠措施。有意向参与本次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与活动的可售新建商品住宅房源申报给县住建局构建“活动房源池”。在申报房源时,房地产企业按“一房一价”进行价格锁定,申报价格应控制在备案价以下,且不能超过2022年1—8月该楼盘销售的最高单价;新开楼盘的房源申报价格不应超过备案价的90%。
凡是购买纳入“活动房源池”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自然人,可按具体情形相应享受下列补助政策。

1.享受购房契税补助。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享受购房消费补助。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3.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在我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淳安户籍人员及取得居住证的非淳安籍外来人员,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8月31日)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予以购房补助100元/平方米;三孩家庭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
5.扶持青年购房。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缴纳本县社保),在我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6.吸引外来人员落户。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我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7.组织团购优惠。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上述补助可累计享受。补助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购房时间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存在解除合同再次签订及合同变更情况的均不在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总额度为8000万,按照先购房先补助的原则,补完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