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园地】房产市场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罚【区级】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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