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3号院10号楼﹣1至1层101、10号楼﹣1至1层102、10号楼2层201、10号楼2层202、11号楼﹣1至1层101、11号楼﹣1至1层102六宗不动产
所属频道: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状况:
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3号院10号楼﹣1至1层101、10号楼﹣1至1层102、10号楼2层201、10号楼2层202、11号楼﹣1至1层101、11号楼﹣1至1层102六宗不动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阳字第1213167号、X京房权证朝阳字第1213173号;房屋用途:公寓,共有情形:单独所有。
标的四至:
标的四至,北临工人体育场南路、南临朝阳门外大街、西临东草园胡同、东临工人体育场东路。
交通状况:
小区附近有公交站:东大桥路口西、东大桥路口北、工人体育场南门,公交线路数量>6条,其公交线路:75路、101路、109路、39路、110路、515路、615路、夜13路、专5路,距离公交站约168米,距离高铁站约12km,距离机场约26km。出行较为方便。
特殊说明:
(1)房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标的物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4)此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室内不可拆卸的装修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含公共车位、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5)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自进了解。